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下放方案的通知
|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下放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商审函〔2020〕21号 |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2日 |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下放方案的通知
桂商审函〔2020〕21号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崇左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的决定》(桂政发〔2020〕10号)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委托或授权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第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落地工作的通知》(桂自贸指办发〔2020〕26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等10项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方案(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自治区商务厅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的下放方案
2.自治区商务厅下放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联络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6月2日
文件下载:
附件2:自治区商务厅下放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联络员名单
附件1:自治区商务厅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一批)的下放方案